广东省农药协会(英文名称为:Guang Dong Pesticide Association ,缩写:GDPA)原名为广东省农药工业协会,于1990年在广州成立,为因应新的《农药管理条例》的管理要求,协会将主要以服务生产为主转变为涉及农药科研、生产、试验、经营、应用等全行业服务,2017年9月经六届五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更名为广东省农药协会。
本会是由从事和有志于我省农药行业健康发展的农药科研、生产、试验、经营、应用以及相关配套等事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及有关管理机构等单位或个人自愿组成的专业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广东省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位是广东省农业厅。
本会的业务范围:
(-)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制订、修订的意见和建议;
(二)协助农药主管部门研究农药发展趋势,参与制订发展规划;
(三)协助农药主管部门宣传、贯彻落实农药法律、法规、政策及管理措施;
(四)向农药主管及相关管理部门及时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五)普及农药科技知识,推广农药新品种、新技术,引导科学合理使用农药;
(六)促进农药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及农药学科发展;
(七)加强国际和地区合作,组织会员开展国际和地区间交流与合作;
(八)倡导行业自律,规范会员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和促进行业科学、全面、健康发展;
(九)为会员提供相关法律法规的咨询及诉讼、非诉讼法律业务方面的援助;
(十)组织行业相关的科研、技术、市场等研讨、交流会议。
(十一)组织有关人员培训工作;
(十二)主办或联合主办农药刊物、信息网站;
(十三)承担政府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